书斋:浅论劳动价值论(未完稿)

商品的价值对象性不同于快嘴桂嫂,你不知道对它怎么办。同商品体的可感觉的粗糙的对象性正好相反,在商品体的价值对象性中连一个自然物质原子也没有。因此,每一个商品不管你怎样颠来倒去,它作为价值物总是不可捉摸的。但是如果我们记得,商品只有作为同一的社会单位即人类劳动的表现才具有价值对象性,因而它们的价值对象性纯粹是社会的,那么不言而喻,价值对象性只能在商品同商品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出来。

——《资本论》第一卷, 第一册 资本的生产过程,第一篇 商品,3. 价值形式或交换价值

社会活动的主体是人

社会的主体是人,不是机器,不是宠物,不是商品,也不是制度。一个社会活动的发生,一定有着人的参与;对具体社会活动那个的分析研究,其必定是在分析其中参与者(人);对事件结果的追责,奖惩,也一定是需要落实到的一个个具体的人的头上。

组织活动

同样的,组织团体的主体仍然是人,这并不是什么以人为本、注重人员建设而轻视资产设施建设。资产设施建设的背后任然是人的活动,使用货币购买资产物品,实质是在购买提供资产的背后的人提供的劳动和服务,正如使用工资购买员工的劳动力一样。只不过这些资产背后的人的劳动和服务的人在我们的日常思维中不被看作是该组织内的人的活动。就像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明明在同一个场地做的一样的工作,却完全不被对方所接纳,还被当做类似二等公民的身份,自己自然也难以有产生身份认同感。

我还可以在换个角度,我们身处一个更大组织中,而这个组织内部可以因各种情况继续分割成个个小的组织或团体中。

其实,这个边界本身就模糊不堪,难以把握。判断某人是否属于某组织团体只是在意图说明他与这个组织团体有无利害关系这件事罢了。

加入一个组织,经常会参加一些迎新、宣誓仪式之类的活动,但如果就凭此认为是否参加这些活动就是是否是组织成员的绝对标准,其做法仍然没有说服力。

标准是模糊不堪的,但感觉可以是强烈而真实的。这些做法实则是为了加强参与者的身份认同感,这种活动举办的越是隆重,参与者的参与感越是强烈,这种身份认同也就愈发强烈,也就愈发忠于这个共同体,忠于这个组织。反例就是前面的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

商品的价值规律只能在社会底面才能被揭示

商品的生产代表着人类一般劳动的消耗,其价值量与获取成本(劳动消耗量)息息相关。

从个体角度来讲,人只承认需要自己付出一定代价或劳动的东西才具有价值,那些轻而易举就能获取到的东西自然也不会珍惜,更不会视为其有价值。但社会层面来讲,人们对同一件商品的评价是不一样的,商品的有用性在不同的人眼里有着不同的评价,而这也是交换的基础 ——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看起来一件商品的价值在不同人眼中有了不同的评价,商品并不存在一个客观的价值判定标准,似乎否定了劳动价值论。

然而,商品的价值绝不是什么主观的东西,而是一种客观存在。即便是主观存在也有其客观基础——生活决定意识,而不是意识决定生活。

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对商品进行一个主观评价,但商品的价值不仅仅取决于你、我,更取决于他人,取决于生活在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因为我们处在一个无时无刻不在与他人进行社会交互活动的社会关系网之中。同一件商品在这里可以被评价,而在那里又可被其他人评价,因对商品有用性的评价的不同,交换就有发生的可能,但对商品有用性的评价并不能决定商品的交换比例。同样的,人主观上对一个商品的评价,不仅需要考虑自己对该商品的看法,也会考虑他人对其的评价。因为如前所言,价值纯粹是社会层面的东西。最后社会会给商品给出一个社会层面的客观价格,这个价格不取决于个人的主观评价。而这个社会层面的价值就取决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 [^1]。

对商品价值的承认,也是对人的劳动的价值的承认。商品之间繁杂的交换关系,所代表的是正是背后的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

劳动不仅是人的生命活动,人本身也是劳动的产物

经常性会听到这么一个观点,不断地大量的低端的不需要多少训练、教育的岗位为机器所替代,所以我们应该不断地提升自身的创造力,去从事更具创造性的岗位。但是,这里不妨问一句,取代这些岗位的真的就是这些机器吗?难道不是机器背后的人通过另一种生产方式在

取代这些岗位吗?所以,事情很明了,你不是在跟机器竞争,是不同的社会群体在争斗。

Todo

都说大量工作逐步为机器所替代,怕不是管理岗位未来也会为机器所代替。

其实未然,管理人的只能是人,不会是机器,是人的意识决定着机器的形态和设计,即便出现看似机器管理人的情形,体现也无非是机器背后的人的意志,只不过是人的意志需要借助机器来传达罢了。

同时,还需要知道,人这一概念也是在不断的发展丰富…(TODO)

或许我们还可以换一个角度看,组织的高层领导发号施令需要借助中层领导将其意志一层层地传递至基层。我们每个人又何尝不是这部复杂机器的一部分呢?


[^1]: 参考《资本论》,马克思 第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