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选:改革年代的资本运动 资本群体登场

五、资本群体登台

通过流通领域的市场化改革,在某些环节积聚产生了私营企业主阶层。88 年物价上涨,包括城乡私有企业、新型“公有制”公司在内的所有自由资本都大赚了一笔。在 89 风波中,新成长起来的私有资本集体亮相,试图问鼎政治,最终以私有资本代表四通公司老总万润南抛弃学生出逃海外为标志,私有资本从体制外争夺政治权力的道路被堵死。

当学生开始去游行时,有工人想参加,学生认为这是一场学生的民主运动,工人遭到排斥。到运动接近尾声注定失败时,学生又进厂寻求工人的援助。此时国企一方面还保护着工人的国家雇工身份;另一方面,企业组织严重地束缚着工人的行动,各种工厂管理制度很严格,班组车间每天都要点名清查人员。有些工厂还发出通知,如果工人出去参加游行马上开除。有很多工人也喊着要“自由”,这种在本质上是反抗资本压迫的要求却并不包含在学生们的“自由民主”之中。于是当学生要求工人站出来,并威胁说如果他们不上街,十年以后就丢了工作的时候,工人并不理解。

私人资本问鼎政治的失败,迫使私营企业不得不戴起了红帽子。 1992 年南巡讲话打破僵局后,出台大量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税收、金融政策,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迎来飞速发展时期。2002 年十六大提出“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同时指出“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以造福于人民。”90 年代民工潮出现,剩余劳动力大量涌入沿海地区。一方面有政府的扶持和保护,另一方面有廉价的劳动力,中国成了资本增殖的天堂。在 1992~2002 年间,私营企业户数平均增速 31.5%,2003 年以来平均 20%以上。

城市的承包制成功地推动了国有企业资本化。伴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国企管理者通过以产权改革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名正言顺成为企业的统治者。1993年3月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宪法》中的“国营企业”统一改为 “国有企业”,将原全民企业明晰的产权改得模糊不清[21],为下一步将产权明晰给管理层的私有化奠定基础。同年出台《公司法》,所有企业、工厂都改成公司,以法的形式确立了对管理者非常有利的管理体制,并规定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经营上从“国营”转向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95 年出台《劳动法》,对劳动者进行规范。在这一系列的准备工作完成之后,继 89 赵紫阳“亮剑”以后,97 年朱鎔基展开决战,对国企工人大规模进攻。十五大提出了“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和再就业工程”,即为战略性改组的完整方针,国有企业全面转轨,建立公司制和股份制,同时众多企业由于内部、外部多方面因素先后改制破产,将工人抛向社会。在国有企业“三年脱困”的口号之下,诸城陈卖光式人物大量涌现,相当数量国企以 MBO、低价出售的形式实现改制[22][23]。按照世行的调查,诉诸于内部人收购的改制模式的比例达 60%~70%[24]。这一做法引发了 2004 年的社会大争论,郎咸平认为 MBO 实质是保姆侵占了主人的资产。国资委则不为所动,李荣融旗帜鲜明地提出最终目标:

“该卖的卖、该并的并、该放的放,我们计划目前这么多的中央企业最后就保留 80~100 家,最多剩 100 家。”[25]截至 2003 年底,国有中小型企业改制面已达 85%,全国 4233 家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中,有2514 家通过多种形式改制成为多元持股的公司制企业,改制面近60%。

伴随着 90 年代以来的招商引资潮,外资也在稳步进入,同私有经济发展、国企改制彼此呼应,形成了资本主义无处不在的繁荣局面。

2006 年 12 月,在开远市营造创业环境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上,市长李存贵讲出了一番颇有马克思主义水平的话:“资本的本性是增值。马克思说:‘在资本的背后站着它的监护人’。资本要增值,必须寻找一个重要的先决条件,即扩大市场占有率。扩大市场占有率,意味着开放,意味着扩张。所以鸦片战争是一种必然,资本必然要进来,不让进来就打,软的不行就来硬的,背后就是资本扩张的本性在起作用。从另一个角度讲,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那么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就是我们工作的中心。资本的本性决定我们必须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正是李存贵这样的“监护人”不断“扩大开放和招商引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得以 20 多年以来不断发展壮大,并最终取代原有社会主义生产方式。